問:請問老師,我們公司與勞工在聘僱合約中言明「服務滿一年發給一個月薪資做為期滿獎金」,請問該項期滿獎金屬於工資嗎?另,若未於合約中言明,但公司內頒佈之「期滿獎金辦法」有上述規定,那麼該項期滿獎金是否屬於工資?謝謝。
答:如果約定以服務滿一定期間給付一定獎金應不屬工資,為仍應視你給付辦法是否符合你給付的目的,即鼓勵員工不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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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講師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