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請問婚假,產假,流產假,全勤獎金應不應扣除?
答:全勤獎金行政機關明文函釋是工資,而性平法規定,女工產假或流產假(第15條),雇主不得影響全勤獎金(第21條),違反者雇主應賠償損失及精神損害,並得處以罰鍰。至於請婚嫁,依據勞工請假規則第9條之規定,禁止扣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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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講師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