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天然災害發生時(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
所謂其他假別是指哪些假?如果未上班可以不扣薪但視為員工當月之例假處理嗎?(工程人員規定每月輪休6天例假)
答:所謂其他假別係指事假以外勞動基準法之休假、特別休假及勞工請假規則所定之病假等假別。另外如勞工未上班可以不扣薪,且不能視為員工當月之例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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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講師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