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老師您好:因工作內容關係調任關係企業,但是過半年公司把原有單位結束,公司又要調任我到另依家關係企業有幾個問題想請問:1.可結算之後再調任嗎?結算是如何計算2.那如果不調任公司之意要資遣我如何爭取該有的權益? 答:1. 可以結算之後再調任,結算原則上以資遣標準計算。2. 如果不調任公司之意要資遣,可以以公司不符合勞基法第11條為由加以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