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您好:
因公司人數超過67人依規定須進用1名身心障礙者,
公司於98年8/3任用並替員工加保,因8/1 8/2為假日
故8/3此員工才報到,但縣政府勞動及人力資源處來函通知應補繳8月份未進用身心障礙者差額補助費17280,因8/1 8/2為假日,是否可申訴 謝謝您
答:可以主張8/1契約成立,8/3契約生效(到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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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講師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