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請問,若公司的陪產假仍為二日,沒有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為三日,則有無罰則的問題,會觸法嗎?
謝謝!!
答:如員工向雇主請求育嬰假,雇主給假不足,依據性平法第38條,行政機關得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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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講師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