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1. 要派公司讓同一家派遣公司跟我簽定期契約,試問要簽多久?怎麼簽?我的契約就會視為不定期契約?2. 要派公司讓兩家派遣公司輪流跟我簽訂其契約,試問要簽多久或怎麼簽,我的契約就會視為不定期契約? 答:一、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工作於定期契約屆滿後,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意思或雖經另訂新約,惟其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九十日,前後契約間斷期間未超過三十日,視為不定期契約。二、定期契約屆滿後,未滿三個月而訂定新約,勞工前後工作年資,應合併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