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1.公司是做派遣的
若派遣的工廠是要常態性的派遣員工
派遣公司應該如何與勞工簽定契約才不會有問題?
2.如果是採三個月一簽與員工簽約,三個月約到時再換簽新約,工作廠方地點都一樣,只有投保單位不同,這樣可行嗎? 會不會有那些問題產生呢?
麻煩您了~謝謝!!
答:依勞委會98年發布的解釋令,派遣公司不可以與派遣勞工簽訂定期契約從事常態性(繼續性)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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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講師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