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1.公司是做派遣的若派遣的工廠是要常態性的派遣員工派遣公司應該如何與勞工簽定契約才不會有問題?2.如果是採三個月一簽與員工簽約,三個月約到時再換簽新約,工作廠方地點都一樣,只有投保單位不同,這樣可行嗎? 會不會有那些問題產生呢?麻煩您了~謝謝!! 答:依勞委會98年發布的解釋令,派遣公司不可以與派遣勞工簽訂定期契約從事常態性(繼續性)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