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本公司員工因尾牙在餐廳受傷,公司皆開立職災門診單以及職災住院單給該員工看診使用。此外,該員工看診休假或開刀住院期間公司均以工傷假處理,未扣其任何薪資或特休假日則該勞工還可要求公司為其向勞保局申請傷病給付嗎?在[被保險人因傷病不能工作期間取得薪資情形]的選項中該如何勾選? 答:貴公司如已給付該名受傷勞工不能工作期間之薪資,依規定無法再向勞工保險局申請職業傷病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