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老師好,想請教兩個有關強制退休的問題:一、如果員工因發生殘廢不堪工作(非職災),雇主可否以資遣方式而非強制退休?二、如果此員工沒有舊制年資,例如此員工為九十五年開始工作,而九十九年發生職災終身失能不堪工作,那如何計算所謂的加給20退休金?請老師撥冗回應,感謝∼ 答:一、試用勞基法舊制之員工因發生殘廢不堪工作(非職災),雇主應依規定予以強制退休。二、沒有舊制年資之員工,如發生職災終身失能不堪工作,並無加給20退休金規定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