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若公司未於員工到職當天加保,公司的部份會受到那些懲罰(例如:違反法則之部份及罰則)?員工的部份又將如何主張自己的權益(例如:本人向勞保局提出申請)
答:一、依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第1項之規定:「公司未於員工到職當天加保,按自僱用之日起,至參加保險之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由勞工保險局處以二倍之罰鍰。」。二、勞工因此所受之損失,可至法院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之給付標準向公司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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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講師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