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您好:
目前本公司遇到一個問題,要請老師協助解惑!
本公司目前合作的機關告知,若本公司派駐至機關各單位的工讀生已於今年畢業不再具在學身份者,本公司需進行人員遞補的作業。
而本公司在之前與派駐員工的合約中並未註明若不具學生身分將自動終止契約,且與工讀生的契約是簽署至今年底結束。故有員工就對此提出要本公司提出非自願離職或是給予資遣費的要求。
因此想請教老師要如何在犧牲公司最小的利益之下讓這位員工自願離開呢?
以上還有勞老師解惑,謝謝!
答:貴公司與派駐員工(工讀生)簽訂的契約至今年底結束,如有員工在契約期限屆滿前因故自行提前離職,自無資遣費的請求權,亦可不發給非自願離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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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講師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