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甲女(申訴人)向公司提出性騷擾申訴,申訴事由為乙男mail回覆FUCK YOU字眼(但另外還有1男1女也有收到該mail)。甲女認為已受到文字侵犯及侮辱並影響工作進行,乙男解釋該字眼為誰信你的鬼話! 住嘴!之意,雙方各執己見無法達到和解處理,以公司立場應該如何做後續處理事宜? 答:性騷擾之認定,是以申訴人(甲女)之感受為主,而不是被申訴人(乙男)本身之認知,否則就沒有成立之可能。乙男此類作為,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二條第一款及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四條之規定,應認為構成性騷擾,公司應視情節給予乙男處分,並警告不得再犯或採取不利於甲女之任何作為,否則會給予更嚴厲之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