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若原本某勞工為擔任管理職人員,因部門裁撤(或是職務輪調)而被調任至另一部門非管理職職缺,按該公司規定並無管理職加給(或底薪較低),也就是說可能原本薪水是三萬五,調整職務後變成三萬,必需取得員工同意調整薪資嗎?因為各職位的薪資結構可能是固定好了,煩請老師說明。 答:調動員工必須依據調動五原則,五原則中有關薪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做不利變更一項原則,必須檢視薪資及其他勞動條件,調動後因職位關係減少之薪資必非違法減薪,其他勞動條件(除薪資外)如有提升,則不違反調動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