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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老師好: 由於我們公司採兩週84小時工時,但是為週休二日(即一天工作8.5小時) 1.這樣是否星期六,日就都是例假日(公司沒有特別規定例假日是星期六或日) 2.這樣如果國定假日或紀念日遇到星期六或星期日的話,是否都要補休? 3.兩週84小時工時的是否就是採用勞基法內所提到的那十九個假日?也就是說如928目前是只紀念不放假,但是採84小時工時者其實依規定也是應放假的? 以上請老師協助回答 謝謝
答:企業工時如兩週84工時,表示已達法定最高工時,所有國定假日皆應放假,至於週六及週日應指定一天是例假,如兩天都是例假,並無違法,但如遇到國定假日皆應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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