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員工若是97.11.11為到職日,上班至99.3.30,之後開始留職停薪,於100.3.1要開始復職,年資為1年4個月,是指這位員工若都沒有請過特休,那麼復職後這位員工已經有9天的特休了嗎?如果復職後的特休又該如何計算? 答:員工留職停薪前已滿1年年資,即應要求員工休完特休再請留職停薪。員工復職後年資有1年4個月,特休還是7日,復職後年資需接續前遺留之4個月年資併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