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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簡文成老師您好:我之前有上過您的ㄧ些課程,也在訪間書局購買您出版的ㄧ些書籍,其中ㄧ本『捍衛你的勞保權益』,而我以自己的例子想請教簡老師:我先生於99.9.17因左腦腦溢血住院,99.9.19手術,約於99.10.8出院,但因有後遺症必須做復健,這復健從出院後至99.11.19結束,99.12.16回學校繼續任職,但在傷病給付中只給付了99.9.19~99.10.8,請問我還有其他方式可以再提出申請給付嗎?因他確實要復健無法工作,為何無法請領到上班前的補助呢?麻煩簡老師了!感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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