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您好,某員工於2011-03-28到職(3/28-3/31薪資已給付),又於2011-04-08離職,當月實際工時為32小時(含4/8事假8小時),公司給付薪資時能將 4/2-4/5 四天國定假日扣除,以實際工作時數給付薪資嗎? 答:如果是採月薪,國定假日就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