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分2次請是否觸法
問:員工於 2/21 起請產假, 至 4/15 (逢星期五)
共計 54天 ( 8 +31+15), 剩2天另外請, 是否觸法
答:產假一定要8星期,提前回來上班亦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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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講師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