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1.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請問什麼是抵充之?
被保險人因傷病不能工作期間取得薪資情形以下第一和第二的差別是甚麼?
1.未取得任何薪資或報酬(得依規定請領傷病給付)
2.取得部分薪資或報酬(得依規定請領傷病給付)
答:一、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傷害,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此非屬薪資或報酬)。因此ㄧ事故,雇主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投保職業災害保險,此部分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雇主得予以抵充。二、承上所述,勞工未取得任何薪資(報酬)或僅取得部分薪資(報酬),得依規定請領傷病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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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講師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