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您好:我們是一間水電工程的公司,雇用工人都是日薪制,最近有一名工人就職一年多,工作態度不佳,時常選擇性挑工作,並每兩三天就請ㄧ次假,表明要我們解雇他,發放遣散費.請問:如果解雇他我們有義務發放遣散費嗎?又遣散費如何計算? 答:請勿輕易行使勞基法第12條之解僱,會有爭議;依勞基法第11條之資遣較無爭議;1年發給0.5個月資遣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