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老師您好:一樣是死產有無陪產假的問題,但依據兩性平等法「妊娠20週以上產出胎兒為『分娩』,妊娠20週以下產出胎兒為『流產』。員工眷屬是在23週時死產,若是這樣的條件下是否就有陪產假呢?謝謝~~
答:胎死腹中未完成分娩應為死產,若已經是活產再夭折,仍為活產要給陪產假;陪產假從寬給予,可助勞資關係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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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講師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