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公司裡有一位男性業務代表去年心臟開刀裝支架,休息三個月後回到工作崗位, 但他常因心臟不適請病假,他的主管有詢問他是否勝任業務的工作,要不要轉作內勤的工作, 身體負荷會輕一點,他說他的身體狀況沒有問題,而且對目前的工作,他覺得做得不錯.請問我們已經徵詢過本人,他堅持沒有問題.如果有一天,在上班的時間內,他身體出了嚴重的問題,公司有賠償的責任嗎?有沒有什麼預防的措施公司可以先做的? 答:員工身體出了嚴重問題如與工作有關,公司會有補償責任;反之,則無。預防之道為勞動條件需符合法定標準及做好勞工安全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