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1) 該員工未符合預告離職之規定(應30天前提出,但該員工5天前提出)
2)4/27(星期五)該員工已經辦理離職OK,卡片也是在4/27已經繳回,但該員工卻提出4/30(星期一)請特休假
3)請問計薪到4/27或是4/30
答:勞工自請離職,歸責是由不在雇主,應不得請求特休應休未休之工資,惟若勞工曾請特休,公司不准,則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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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講師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