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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1.離職後才發現公司未加勞保、健保,但每個月的薪資條都有被扣款,請問我該如何後續處理? 2.每個月都被公司扣18的所得稅,但沒有拿到稅額繳款單收據,只有顯示在薪資條上,公司這樣扣款是合法的嗎?後續我該如何處理呢? 3.每個月公司會預扣五分之一的薪資,當作年終獎金發放,這樣是合法的嗎? 4.每個月公司還會扣百分之十,當作履行合約之保證金,在滿期後歸還,這樣的契約有效嗎?
答:1.可以向地方政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2.被公司扣18的所得稅,但沒有拿到稅額繳款單收據,可以要求公司補發。3.每個月公司會預扣五分之一的薪資,當作年終獎金發放,不合法。4.每個月公司還會扣百分之十,當作履行合約之保證金,在滿期後歸還,這樣的契約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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