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老師您好:最近公司接到勞健保局逕調通知單,我們原本就依員工實領薪資申報,但有少數員工因年終獎金領的較高被通知須調整勞健保級距;向健保局詢問他們逕調的依據,承辦表示他們是以扣繳憑單金額除以16個月計算每月領取薪資,我想請問老師這樣計算方式合理嗎?我們已經申請異議健保局會依照我們提出的資料作更正嗎? 答:可以依法申明異議,主張年終獎金是屬於恩惠性給與,不應納入健保投保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