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本公司有員工因服兵役留職停薪,公司有辦理續保動作,個人部份公司先行墊繳,如果復職屆時都沒有來辦理,而公司以離職論,那期間公司為他繳的勞保應如何追朔。 答:貴公司得依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三十五條暨民法第一七九條規定請求返還代墊之保費,此項請求權適用民法第一二五條(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