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經濟日報 記者江睿智

 

勞動部表示,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得自願參加勞保,但這類雇主加保勞保時,必須與受僱員工以同一投保單位加保,而不是到職業工會加保。

 

勞動部表示,依照規定,只有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身分者,才能由職業工會辦理加保。

 

至於雇主在職業工會投保與在事業單位投保勞保,有何差異?勞動部解釋,政府會針對工會投保者給予40%的保費補助,而對於事業單位投保者,政府僅補助保費一成。

 

換言之,雇主在職業工會為自己投保,可少繳保費,政府則要多付保費。

 

此外,有不少勞工已有正職工作,在空閒時間進行微型創業,該勞工身兼雇主與勞工身分,勞保要在哪投保?勞動部表示,四人以下的事業單位並未強制加保,若新創事業規模超過五人以上時,該名勞工可以在原任職單位跟新創事業兩單位分別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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