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黃老師,您好

學生有參與3/14(五)於高雄應用科技大學由您授課的「工作規則撰寫實務(員工手冊訂定技巧)」,因為公司員工手冊編製的內容,學生有下列問題向您請教:

1. 員工手冊裡能否提到罰款?  (例如: 未戴識別證 或安全帽罰款500-1000元)

2. 員工手冊裡,有關懲戒方式,是否可以用罰款來約束?  (例如: 發現未在抽煙區抽煙者,罰款1000元 等條例)

3. 派遣員工外訓進行教育訓練,是否可以簽訂服務契約? 請員工簽訂服務契約是否有違法?
(例如: 參加外部教育訓練,訓練期間達一星期以上者或訓練費用達10,000元者,即受訓後,需於公司服務一年…等等類似的約束條例)

4. 有關員工制服或工作鞋部份,請問於員工手冊上,是否可以訂定如未滿三個月者,需賠償制服費等費用,請問該規定是否合理?或是否有違法?

5. 有關外勞管理,是否需要依照勞基法給予外籍勞工「年假」或是「特休」?

6. 公司是採行隔週休制度,上班時間為上午08:00到下午5:30(中間休息1小時) ,所以,二週的工作時數為93.5小時,已超過勞基法規定的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84小時。請問如果公司將超過的部份列為加班,即每個月會有固定的加班費用,請問這樣是否可以實行?或者老師您可以建議我們其他方法可採用?

謝謝您的協助。

靜候佳音
答: 員工手冊裡能否提到罰款?  (例如: 未戴識別證 或安全帽罰款500-1000元) 可以有罰款規定 但是作價要合理明確且有必要性 執行時避免工資預扣規定之違反  員工手冊裡,有關懲戒方式,是否可以用罰款來約束?  (例如: 發現未在抽煙區抽煙者,罰款1000元 等條例) 同前題   派遣員工外訓進行教育訓練,是否可以簽訂服務契約? 請員工簽訂服務契約是否有違法? (例如: 參加外部教育訓練,訓練期間達一星期以上者或訓練費用達10,000元者,即受訓後,需於公司服務一年&hellip等等類似的約束條例) 可,教育訓練經費要透明 服務期間的限制要跟訓練費用成比例 除規定在員工手冊外 最好實際派訓時另外簽一個派訓回任承諾書的合約  有關員工制服或工作鞋部份,請問於員工手冊上,是否可以訂定如未滿三個月者,需賠償制服費等費用,請問該規定是否合理?或是否有違法? 可以 沒有違法 同1-3同樣的方式 只要合理 明確 透明 都可以   有關外勞管理,是否需要依照勞基法給予外籍勞工「年假」或是「特休」? 外籍勞工適用勞動基準法 當然有年假 但是年度終了勞工應休未休之休假雇主應加發工資 因此雇主如確實因為業務關係無法使其休假 則應加發工資   公司是採行隔週休制度,上班時間為上午08:00到下午5:30(中間休息1小時) ,所以,二週的工作時數為93.5小時,已超過勞基法規定的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84小時。請問如果公司將超過的部份列為加班,即每個月會有固定的加班費用,請問這樣是否可以實行?或者老師您可以建議我們其他方法可採用? 工時超過只要有給加班費則不會有問題 但是要注意每七年仍要有一日的例假另外 加班費的標準應依勞基法規定計給以上簡要說明 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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