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簡老師您好: 詢問優退問題例:員工年資+年齡己滿60歲,己符合本公司訂定可申請優退資格.其中年資結算及申請日為20080630止,超過申請截止日只能等下一年度.試問,年資己滿1年以上,可否要求公司應依勞基法第29條規定,要求公司應發放奬金或紅利呢 ?
答:答:勞基法第二十九條係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 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予獎金或分配紅利。」而所稱營業年度終了,係指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 日,您所稱年資已滿一年以上未必滿足「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全年在職之要件,且該條尚涉事業單位是否有 盈餘及勞工是否無過失,故您的問題過於簡略,無法給予適切回答,請您自行根據勞基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判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