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您好
請教如下問題
臨時/短期/季節及特定性工作為定期契約
何謂特定性工作
是否有一個比較清楚易懂的解釋呢?
答:規定於勞基法施行細則第6條。「特定性工作」一般而言是指營造業有工期之工作,或公司承包的維修、保養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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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講師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