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非常感謝8/4黃老師答覆{負責人老年給付的相關問題},照黃老師的答覆,負責人在申請老年給付後,是可轉到市公所投健保,可是健保局又說他目前是雇主,所以一定要在事業單位投保,這有道理嗎,當初是不想跟健保局爭執,所以領完老年給付後就以58000(員工最高)來保健保,但一個月後健保局又說要逕調至最高還要自動追溯至95年,想請問要如何爭取應有的權益,我可以將負責人的健保退出,至市公所辦理加保嗎
答:負責人在申請老年給付後,是可轉到地區或依附眷屬投保,但須離職。茲來信提到在申請老年給付後,如仍登記為公司負責人,則仍為第一類第4款之適用對象,至於投保金額係依公司營利所得高低來換算應投保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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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講師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