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老師 您好:
敝公司是一服務業,員工均採月排休6天制度,本月有一同仁公傷15天,15天當中有3天是排休,請問這3天排休是否需另行給假或不給假的話需要另付3天薪資嗎?
承上題,有位同仁今年2月1日公傷至今,是否也比照辦理呢?
以上請老師解答
謝謝!
答:勞工申請公傷病假期間,勞動基準法規定之法定應給之例、休假日及工資,仍應照給;排休時可依上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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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講師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