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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DEAR各位老師 請問一下若與公司簽訂教育訓練合約,要注意什麼事項呢?若合約內容有扣款項目是否OK? 另外公司若未在薪資條上告知每月是否有提撥6退休金是否為不合規定?
答:一、員工與公司簽訂教育訓練合約,要注意合約書條文內容是否有服務年限及違約求償之規定,如有,則需注意其規定是否過當。另依勞動基準法第26條之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此亦可作為簽約之參考。二、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1條第2項規定,雇主提繳之金額,應每月以書面通知勞工。故公司若未在薪資條上告知勞工每月是否有提撥6退休金,且勞工亦完全無其他管道知悉公司每月為其提撥退休金額為何?即不符合上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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