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老師:您好,最近因公司要做一安全系統認証,除公司環境要做安全機制外,公司要求新進員工要去警察局外事科辦出良民証,請問這項費用要給剛到公司的員工支付嗎?或者勞動基準法上有相關規定由誰來支付?請老師解惑,謝謝 答:本案如係公司於進用新進員工要求要去警察局外事科辦出良民証,有關該項費用究應由誰支付,法無明定,公司可事先明訂。惟如係公司指派員工執行環境安全機制工作而要求新進員工要去警察局外事科辦出良民証,則該項費用似應由公司支付,較為允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