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請問一下老師,發生職災時,可以用商業保險來抵充勞保的不足,但若是這個員工發生普通傷病時。
依勞工請假規則第二項有提到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其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由雇主補足之。但是,勞保條例在普通傷病給付給付的規定中,是要符合住院及超過三天以上才能給付,想請問:
一、如果這個員工1/1到1/5日請了五天病假都有住院,依勞保條例,他只能領到二天的半薪,但若他在2/1到2/5日又住了五天院,請問這第二次的五天,他是領兩天的半薪還是領五天的半薪(如果是因同一事故住院)
二、同上,若是這兩次是不同的事故,那領法是否相同?
三、再同上,若是公司有幫員工買住院醫療險或實支實付的商業保險,因為請假規則有說明勞保給付可抵充薪資,那麼此商業保險的給付是否可以抵充每日的半薪給員工?
因為之前看的都是商業保險可抵充職災,沒聽說過商業保險給付可否抵充普通傷病之半薪給付,煩請老師解答,謝謝您。
答:1. 只要是雇主支付之保費皆可抵充。2. 如果是因同一事故住院,只有前三天勞保局不給。3. 商業保險給付抵充普通傷病之半薪給付亦可。

我要提問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講師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