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老師:有一保全業公司,內部有84-1的問題,保全員及內勤行政人員的工時及例休假.特休假問題,我的主管要我即時做出一份分析的公文,真的很難,因為我不是很懂84-1,我該如何針對保全員84-1的排除條款做解釋及分析呢?而任職保全業內部的行政人員或是經理人,我又要如何做分析?
答:一、保全業保全員從事監視性之工作,為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1條之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不受第30條、第32條、第36條、第37條、第49條規定之限制。至於其他勞動條件仍適用勞動基準之規定。二、保全業內勤行政人員及委任經理人並不適用勞基法第84-1條之規定,且內勤行政人員的勞動條件須符合勞動基準之規定,且無任何排除之規定,此為二者之主要差異所在,謹供分析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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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講師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