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老師您好:若員工每周應上40小時,遇天災假當天,有排上班人員,當周是否應上班時數為32小時?另天災假當天沒有排上班人員,當周應上時數是應該算32或40小時?感謝回答 祝順 答:員工應出勤之日,遇天災無法出勤,屬不可抗力使勞動契約無法履行,並非勞動基準法規定之休假或國定假日例假日,因此無補上班之情形。未排班之日仍依正常班次出勤,無所謂補假之問題。天災未出勤之員工,不給付當日薪資,當日未排班之員工之員工自不會有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