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1. 缺勤不給薪,其缺勤的扣薪算法,是除以30天還是除以工作天計呢?
2. 若新進人員是10/21到職,其10/23-24週六、日是否要給薪呢?
3. 若離職人員未交接及告知,其9/27就沒進公司了(最後上班日為9/24W五),其9/25-26六日是否需給薪呢?
以上是否可,以實際例句算法回覆呢?
答:1、缺勤不給薪,應扣多少錢或依何種公式,應依薪資給付方式,月薪計薪以30日計算較為精確。2、工作七日即有一天例假,該例假應給付薪資,勞基法39條訂有明文,他是否工作七天以上?週六如不是例假,是否給薪依約定。3、員工自請離職日,依據當事預告時間,如應出勤未出勤是曠職,可不給薪,如非,是屬正常休假日,雇主責應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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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講師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