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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您好,想請教您工資與非工資區別的問題, 一.下列三項薪資項目算是工資嗎: 1.假日備貨津貼:資材的員工於非上班時間接 (平日晚上或假日)因經銷商 需求而來公司備貨及寄貨,每 一次以600元計 2.車輛補助:針對業務人員,每月6500元, 業務經理每月1萬元為私車公用之 補助費用 3.通訊費用:業務人員每月固定之通訊費用人 二.勞健保局來文要求我們將有領到年終獎金那個月份與前後月份做三個月的平圴來申報投保薪資,但明明勞基法施行細則第十條就已把年終獎金給排除在經常性給付之外.... 以上,請老師解惑,謝謝~
答:備貨津貼應屬因工作所獲得之報酬是工資。車輛補助費,如有補助規則應不屬工資,但補助辦法規定不明確,會引人爭執。通訊費用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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