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公司是否可從離職員工之薪資等比例扣除發放制服之費用。
答: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9年10月16日台勞資二字第0043550號函釋略以:「制服費用應為勞務成本或職工福利之一部分,要求勞工負擔或分擔成本,顯不妥當」。二、依上開函釋,公司從離職員工之薪資等比例扣除發放制服費用之作法,並不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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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講師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