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在昆山產假期間是給予全薪,而晚育三十天也是一樣,那全薪是指哪些?
答:1.貴公司如果沒有為女性員工投社保,則應支付該員工產假期間的工資,依《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8條規定,女職工産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産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來信所問的「全薪」是指女職工産假前由企業支付工資的標準。2.按大陸《社會保險法》第56條第2款規定,女職工可享受的生育保險待遇有生產期間的生育醫療費用,以及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貼,因此企業於員工產假期間不必支付工資。未參加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企業,應負擔員工生育期間的生育津貼與生育醫療費用。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3.如果申請出來的女員工的生育津貼數額低於該員工工資的,企業要補足差額給該員工。換句話說,該員工產假期間的工資,企業可先以正常工資支付給她,而後企業替員工申請的生育津貼則由企業沖帳處理即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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