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5月勞動法人資讀書會大綱
★勞動法重要時事專區
重點一「防疫消毒停工期間工資給付爭議」
(提供最新主管機關解釋函文)
Q:公司門市所處大樓因下列原因致使勞工無法提供勞務,此段期間是否屬於不可歸責雇主之事由(即雇主是否仍須給付工資)?
(1)主管機關公布特定產業停工或廠館封館
(2)主管機關要求須配合閉館1天進行疫情調查、環境清潔消毒
(3)大樓管委會決議縮短每日開放時間二小時,或指定期日封鎖消毒二日
(4)大樓管委會拒絕額溫高於攝氏37度(未達37.5度)人員進出大樓
★勞動法重要時事專區
重點二「企業停工期間工資給付爭議-可歸責事由認定標準」
(提供法院判決真實案例解析)
Q:勞動部歷來函釋稱「停工原因如屬雇主經營之風險者,為可歸責於雇主之事由,停工期間雇主應照給工資」,所謂「雇主經營之風險」認定標準為何?試問下列各種情形導致停工,是否屬雇主經營之風險,無論期間長短雇主均應照給工資:
(1)未承攬相當工作量
(2)要派事業單位廠休
(3)所屬百貨賣場停業
(4)停電
(5)火災或氣爆意外
(6)主管機關勒令停工
(7)員工暴動
(8)颱風天災停班停課
Q:停工原因屬雇主經營風險,勞資雙方得協商減班休息無薪假,若協商方式為「傳閱會簽」欄上簽章且勞工事後無異議,是否能證明雙方曾達成協議?
★勞動法重要時事專區
重點三「醫事人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工資給付爭議」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3月23日肺中指字第1090030280號
衛生福利部109年04月10日衛部醫字第1091662120號
Q:醫院服務之醫事人員及社工人員,經醫院同意前提下出國,返國後「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期間,醫院應否照付薪資?
★勞動法重要時事專區
重點四「疫情期間在家工作爭議解析」
(提供法院判決真實案例解析)
(一)出勤紀錄備置方式
Q:簽退簿僅有簽名,未記載確實下班時間,仍不符合出勤紀錄規範?
(二)延長工時加班認定
Q:事前加班申請制於在家工作者之適用程度?
Q:在家工作勞工可否提出夜間寄發之電子郵件與通訊軟體LINE通話紀錄,作為請求加班費之依據?
(三)職業災害認定
Q:勞工在家中撰擬報告,因感到腸枯思竭,遂起身到自家庭院走動尋找靈感而跌倒,是否屬於職業災害?
Q:勞工在家中工作,期間外出用餐途中發生車禍意外,是否屬於職業災害?
(四)從屬性低之委任契約性質
Q:單純僅在家工作撰擬報告或提出研究成果,雙方間法律關係性質為僱傭契約或委任契約?
★民事法院判決專區
重點五「疫情期間解僱權行使爭議解析」
(提供法院判決真實案例解析)
Q:疫情期間若事業單位不得已選擇依照勞基法第11條第2款「虧損或業務緊縮」為由資遣員工,其虧損或業務緊縮認定區間或減損幅度應如何拿捏與判斷?又有哪些重要事項須特別注意?
★民事法院判決專區
重點六「合意終止協議例外無效類型」
(提供法院判決真實案例解析)
Q:勞資雙方雖達成合意資遣協議,何以晚近頻有法院實務否認該協議效力?進一步主張乃雇主濫用締約優勢地位簽署而違法無效?企業人資在協議階段應注意哪些事項呢?
★主管機關函釋專區
重點七「疫情期間雇主行政管理與勞工自主防護事項」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09年04月20日勞職衛2字第1091021180號
修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指引」
★主管機關函釋專區
重點八「職場性騷擾被害人申訴管道」
勞動部109年04月06日勞動條4字第1090130029號
修訂「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第2條、第15條
→事業單位應於109年11月1日前完成修訂「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
★主管機關函釋專區
重點九「性平法托兒措施之類型擴大」
勞動部109年04月23日勞動福1字第1090135371號
修訂「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第2條、第4條、第6條
★主管機關函釋專區
重點十「就服法旅費及收容期間必要費用之解釋」
勞動部109年04月28日勞動發管字第109050486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