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為什麼要跟員工簽署書面勞動契約?簽署書面契約有那些好處?
02、勞動契約內容在那些情形下係無效之約定?
03、不定期契約與定期契約之區別及權利義務之差異分析。
04、那些情形可簽署定期契約?定期契約於何種情況下將轉換成不定期契約?
05、與勞工簽訂十一個月的定期契約,隔三個月再簽定期契約,真的有效嗎?
06、一年一聘或外勞一定是定期契約嗎?
07、定期契約期滿日如何約定,方可為雇主節省勞動成本?
08、勞動契約內容應該包括哪些?及常見無效約定內容舉例。
09、勞動契約成立日與勞動契約生效日有何區別?
10、勞資雙方可否約定試用期?解僱試用勞工,應否給付資遣費?應否通報?
11、勞動契約內容如何設計,才能防範計時、計日工追補假日工資?
12、勞資雙方約定每月工資已折入加班費之效力為何?
13、雇主得否與責任制員工約定每月工資已折入加班費?
14、勞資雙方得否約定時薪或日薪內含例休假、特別休假工資?
15、特別休假法未明文申請程序,勞資雙方如何約定?
16、勞資雙方約定禁止兼差之效力為何?
17、雇主擬取得工時、休息、例假休假休息日及工作班次輪班等調整權,應如何約定?
18、雇主擬約定員工有配合加班義務,應如何約定?加班換休標準為何?
19、保證服務年限、離職後競業禁止、智慧財產權、營業秘密應如何約定?
20、企業內調動、關係企業調動及工資、獎金等其他重要勞動條件如何約定?
21、雇主可否與員工約定離職未預告或未辦交接之懲罰性違約金條款?
22、約定懲戒罰扣工資之效力為何?約定減發工資之效力為何?
23、員工未打卡,得否約定以曠工處理?
24、員工遲到之工資應如何減發?溢扣有那些風險?
25、約定員工應將已受領之年終獎金返還具效力?
26、勞動契約範例逐條內容舉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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