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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修課程-專業認證班系列課程

10人以上歡迎包班內訓
‧ 課程名稱
●★勞動法人資讀書會—從當月重大勞資新聞事件談起
‧ 課程地點 台北 │ 中國文化大學建國分部(台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231號) │ 教室:904教室
‧ 開始日期 2024/11/9 ‧ 結束日期 2024/11/9
‧ 課程時間 周六08:30~12:00 ‧ 上課時數 3.5小時
‧ 費 用
會員價 2000 非會員價 2800
‧報名優惠


‧ 課程介紹 身為企業人資工作者,您因業務繁忙而無法立即了解近期發生的勞動法令時事資訊嗎?對於近期發生的勞資新聞事件、最新勞動法令異動修正、近期勞動部函令解釋以及重要法院判決內容,您知道如何因應嗎?看到媒體報導時,您能正確解讀並依據法令正確處理嗎?

為協助您立即掌握最新勞動法令異動資訊及近期相關新聞事件依法正確處理,特別邀請沈以軒律師定期固定開設「勞動法人資讀書會」,將精選分析近期最新勞動法修正條文、主管機關函釋、法院判決與重大勞資新聞,同時獨家分享律師團隊親辦之勞資爭議案件資料(包括法院訴訟程序、勞工局調解程序、勞工局仲裁程序與勞動部裁決程序),以豐富實務經驗解析勞資爭議因應之道,並為企業SOP流程找出改進之道!

讀書會的過程裡,沈以軒律師將從人力資源工作者在實務上如何應用,來解析近期最新的勞動法令相關發展。同時為了讓同學更整體瞭解勞動法令,以及讓初學的同學更能掌握讀書會內容,說明時均會指出相關的法令條文深入解釋。
‧ 課程大綱

★課程總時數3.5小時,參與本課程的學員可登錄“中小企業終身學習護照時數”及“行政院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定價:會員2,000元/ 非會員2,800

同時報名繳費三堂:會員4,500 / 非會員6,300

期間得請假一次,上課權益遞延一次

同時報名繳費六堂:會員7,200 / 非會員11,200

期間得請假二次,上課權益遞延二次 

(參加多堂課程,請報名時“備註欄”加註,將有專人服務)

 

★特別加碼提供:

(1)凡首次報名6堂讀書會,

可獲價值580元「2023新版勞工人資法典」1本,

並可獨家加入沈以軒律師帶領的「勞動法人資LINE群組」

(2)全程均由沈以軒律師親自帶領與內容撰擬

即針對近期新修法令、函釋與判決逐一整理並提供案例解析

 (3)課後讀書會問題疑義一對一解答

  

此課程不與其他優惠併用

 

 

課程大綱

113年11月勞動法人資讀書會大綱

★重要勞動議題專區

重點一「職場霸凌(職場不法侵害)實務判斷全解析」

所謂職場霸凌目前並無明確定義,觀察過往實務見解或是勞動部所揭示標準(即職場不法侵害行為自主檢核項目18項),更是莫衷一是模糊抽象,人資法務夥伴在具體個案調查或判斷上根本無法適從,故本次專題特整理近10年來所有涉及「職場霸凌」或「職場不法侵害」之相關判決,案例類型化分析認定關鍵,俾利實務工作者實際運用參考。

一、職場霸凌定義

Q:何謂職場霸凌3要件、5特徵、6種類型、11種態樣?

Q:職場霸凌是否限定在上司對部屬?還是也可能發生在部屬對上司或同儕間?

二、職場霸凌案例解析

(一)同事間互動

1、未協助代訂午餐

2、多次工作互動上衝突

(二)主管對部屬指揮監督

1、履行主管職務

(1)提醒促請改善

(2)評估工作表現進而呈報解僱

(3)載明懲處依據與違規行為之公告

(4)密集多次約談

(5)強調每天盯他、以自己幼童被打經驗激勵同仁

2、情緒激動舉動

(1)音量較大、拍桌

(2)高聲威嚇中斷談話

3、行政管理舉措

(1)考績等第被陷害

(2)片面記過調動

(3)停職停權須在公司待命,且要求同仁不得接觸

4、離職溝通

(1)明示或暗示要求自行離職

(2)揚言勸導若未改善可能解職,解職後在外不易謀職

(3)主管稱「知道為什麼死賴著不離開」「還有資格做下去嗎」

(4) 資遣時發出笑聲

(三)侮辱言語

1、個人主觀意見評論

(1)每次接觸都覺得不舒服、這種心態不要做服務業了

(2)自負、不屑、驕傲

(3)是不會做還是怎樣、我覺得蠻丟臉

(4)吃相太難看、妳愛表現

(5)勞工CP值最低、錢賺夠可以先離開

(6)呸、你有沒有讀書阿、你真的很欠罵白目

(7)不要再說過去經歷,會被笑的

(8)我覺得這個人很番

(9)你有病嗎

2、貶損名譽社會評價

(1)髒話、腦麻、鳥毛沒長齊

(2)沒帶腦袋、耳朵沒在開的

(3)貼文影射外遇出軌

(4)濫用權力地位又持續嘲諷侮辱

(四)性別歧視(性騷擾)

三、職場霸凌輔助判斷標準

1、被害人過往言行

2、被害人當下回應

3、因故偶發衝突或持續性行為

4、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計畫評估報告

5、勞保局或醫院診斷工作相關精神疾病

四、職場霸凌被害人之法律救濟途徑

(一)公司內部申訴

(二)被迫離職請求資遣費

(三)民事損害賠償

五、職場霸凌被申訴人之法律救濟途徑

(一)申訴不成立之求償權

(二)臉書貼文稱遭主管長期霸凌

(三)直接陳述惡劣老闆、惡意逼離職職場霸凌、雞掰、垃圾敗類

(四)臉書貼文公開主管姓名、工作地點與職稱

(五)訴請刪除侵權影片與文字

★勞動部函釋專區

重點二「調動五原則適用方式」

勞動部112126日勞動關2字第1120145974

Q:以主管機關標準如何去適用勞基法第10-1條調動五原則呢?

Q:調動後因工作性質、職務內容不同,是否可以讓部分獎金或津貼有所差異?縱使可以,雇主仍須考量哪些因素避免前後工資太大差距?

★重要勞資新聞暨民事法院判決專區

重點三「規範同仁出國告知義務之適法性」

新聞稿『台大醫院員工出國須申請…工會提告卻敗訴 法院判決理由曝光』

(提供法院判決解析)

Q:雇主可否片面訂定勞工請假出國必須申報?如此有無侵害勞工請假權利或居住遷徙自由權?

★重要勞資新聞專區

重點四「天災事變出勤規範」

新聞稿『颱風假員工爽、老闆怒?出勤給雙倍薪嗎? 放1天經濟損失315億』

Q:雇主颱風假期間要求勞工來上班,是否須依照勞基法第40條規定給付雙倍薪?

■ 講師:沈以軒 律師(現任:宇恒法律事務所 所長)

■ 經歷:

1、臺北律師公會第30屆理事

2、臺北律師公會勞動法委員會主委

3、勞動部第一屆勞工訴訟專案優良扶助律師

4、勞資爭議調解人認證講座暨口試委員

5、勞動部勞動條件專案檢查計畫陪同鑑定人

6、臺北市勞動局職災勞工個案主動服務計畫專業督導

7、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勞工專科律師審查委員

8、勞資爭議獨任調解人、仲裁委員

9、勞工涉訟權益補助審查委員

‧ 連絡電話 台北(02)2748-5188台中(04)3506-0841
‧ 注意事項 ◎不可與其他優惠併用(含黃金存摺)!
◎不可使用現金券!
◎課程費用含精美教材…等
◎課程發票皆於課程現場交予學員!
◎課程內容協會保留更動之權利!
‧ 報名須知 ‧課程內容及開課時間協會保留更動之權利!
‧退費相關辦法
‧凡優惠方案免費贈送之課程,本會無提供講義,如有講義需求可向客服另購買講義。
講義費用統一標準如下:
 單天課程:$250 元,另需支付$50 郵資,總計為$300 元。
 認證全程:$550 元,另需支付$50 郵資,總計為$600 元。
 就服講義整套: $1,500,另需支付$100 郵資,總計為$1,600 元。(內含5本課程講義+1本新增題庫術科+學術科模擬試題題目+解答)

※【外部合作課程】不適用此講義費用標準。
‧黃金存摺免費加值贈送之課程金額以及各優惠方案免費贈送之課程金額,均不得兌換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