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鍾采蓉
台北101購物中心外牆凌晨3點進行 LED 燈更換工程,驚傳施工的2名工人發生墜樓意外,44歲李姓工人於吊籠內進行操作,配合站於下方女兒牆處的施工人員共同作業時,李姓工人因未正確使用安全帶等防墜措施,不慎由高度約6層樓處墜落到北側出入口遮雨棚當場死亡,另一名41歲潘姓工人送醫急救。北市勞檢處長江明志表示,勞檢處確認工人在高空作業沒有綁安全鎖。
江明志中午說,101今日施作的是LED燈具汰換工程,一共有三名工人到場作業,一人在上方遞新的材料,再由第二名工人(李姓死者)透過吊籠運送的方式,送給第三名工人進行汰換,但操作吊籠的人意外從高處墜落身亡,也導致第三名工人受困高處。
根據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定「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且依《職安法》第六條相關規定,僱主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30萬以下罰金。
北市勞動局表示,事業單位或各大樓管理委員會外包廠商從事相關外牆作業時,應要求廠商提供吊籠檢查合格證及作業人員資格證明,吊籠的工作台、吊臂及其他構造部分、鋼索、吊鏈或固定方式應正確架設,讓作業人員確實使用安全繩及安全帶,落實作業前各項設施裝備環境等安全檢點,確保安全。
勞動局局長賴香伶呼籲高處作業者在執行勤務前,應先檢查安全配備,於穩定固定點架妥安全繩,將高空工作用人身安全配備著裝完畢,並將人員安全帶以防墜器與安全繩作結合才可進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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