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12/9/4到職,於要派單位工作10個月,6月份突然被人力公司告知因訂單不穩定,加班機會少,要轉派到其他要派單位,若不配合就自行找工作辦理離職,113/6/24本人在要派單位未填寫任何離職資料及告知下,被要派單位告知已辦理離職,請問是否有偽造文書?
派遣勞工的雇主是派遣公司不是要派單位,你與要派單位間無任何契約關係,調動至何工作地點必須依據你與派遣公司之約定,至於要派公司將你辦理離職,應該是依據要派契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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