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 公司有請1個廚師煮飯給員工吃(大約28人)
她 下個月 _113/8/1 滿65歲退休.
問題是: 她的資料是105/9 /1到職加保,人事資料也是 105/9/1到職親筆簽名. (特休請假卡的天數也是 105/9/1開始計算)
但是她說:實際是 101/9月到職,公司沒幫她加保.
造成她勞保年資累計_應該要有20年,現正只有16年.
我才來公司 1年多, 不知道14年前的人資及廚師當時怎麼談不投勞保的.
廚師沒加保,她當年就知道,卻等退休才來 吵少掉4年的投保年資.
請問_我要怎麼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