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採曆年制休假,該員原本特休今年度在系統上剩餘0.5天,按該員的到離職日且用曆年制計算後總計剩餘9.5天,請問該員在離職前能休0.5天還是9.5天都休完呢?(已知悉未休天數可折薪),謝謝
勞工這別休假的取得是依據年資,曆年系勞資雙方約定如何行使休假權利,既已算出員工依據年資所取的休假天數(9.5天),即應依法給付未休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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