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詢問育嬰留停復職後的特休計算:我95/7/11到職,我111/5/1-113年4/29申請育嬰留停,113/4/30復職上班,111年尚有17.5天的休假未休(公司採曆年制),想請問我復職後之休假天數???
95/7/11到職至111/5/1申請育嬰留停,公司採曆年制,如以公司採分段給及提前給95/7/11-95/12/31特休假之前提下,則96-111年/4/30,工作年資15年4個月。加上113/4/30復職上班,扣除育嬰劉停2年期間,工作年資15年4個月。如以曆年制計算特休為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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